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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丰城市地处赣中南腹地,水源充沛,气候温和,土壤肥沃,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商品渔生产基地。近几年来,我们抓住农业综合开发立项实施的机遇,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和本地资源的双重优势,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为基础,进一步强化持久性开发和经营的观念,加大农业开发项目经营管理力度,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强化项目建后的经营管理,促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挥出更高、更持久的整体效益,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二OO四年该市荣获全国十大粮食生产标兵县市。
一、理清思路,提高农业开发项目建后经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白1989年开始起步,十几年来,先后建成了一大批项目工程,在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全市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但由于开发初期,只注重项目的实施建设,忽视了项目建后的经营管理,一些项目建成后未建立相应的经营管理机制,影响了效益的发挥,部分水利设施年久失修,一些果园、渔塘重现荒芜,龙头企业连年亏损,给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派出调查组对以往开发项目经营管理情况全面进行跟踪考察,逐个分析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寻求农业开发项目持久、高效发挥效益的有效途径。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项目建后经营管理,有利于促进项目区农业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随着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客观上要求以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方式代替简单、分散、粗放的生产方式,加强农业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是适应这一发展要求的生产方式,它通过集约化经营,使土地集中连片,形成一定生产规模,靠规模经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营者的劳动生产效率,发挥农业开发项目的综合使用效益;有利于增加农业开发集资渠道,实现农业滚动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的基础产业,一方面需要国家政策的引导,另一方面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但国家的投入是有限的,必须千方百计拓宽筹资渠道,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而建立项目经营管理机制,通过项目的有偿转让使用权,收取一定的土地承包费和企业租赁费,既可偿还项目的财政有偿资金,又能进一步积累资金再投入到农业开发中,促使农业开发由单纯的政府开发变成政府、集体、企业、个人共同开发,形成开发——积累——再开发的滚动式良性循环;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强化农业开发项目建后的经营管理,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一批具有生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和家庭农场应运而生,势必为农业开发项目综合组装各种先进的经营机制,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供便利的条件。基于上述的认识,我们从转变开发区干部群众思想观念入手,利用广播电视、专题会议和典型引路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落实农业开发项目经营管理责任的重要性,引导开发区干部群众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强农业开发项目建后的经营管理,促进开发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二、依靠政策,激发农民群众参与项目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社会人士参与项目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县(市)域经济的有关规定,结合农业综合开发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鼓励群众搞经营的优惠政策:规定开发区内开垦的宜农荒地免收各种费用,作为耕地使用后实行农业税减免;中低产田改造后不再增加征购任务,所产粮食实行保护价收购;新开发的果园、渔池免征农林特产税;外地客商来我市租赁、承包开发项目,连续三年免收地方收取的各种规费;在农业贷款、世行项目及其它农业资金安排及科技扶助上优先向项目经营者倾斜。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在开发区内迅速掀起了一轮从事项目经营的热潮,当地农民群众、城市下岗职工、外地客商以及机关干部纷纷落户开发区,依托农业开发的优势,以承包、拍卖、租赁及股份合作的形式参与建后项目的经营管理。据统计,全市新老项目区有50多户经营者租赁、承包了15家果园场,3个养猪场,43000余亩稻田,2600余亩山塘水库和渔塘,2家龙头企业。药湖开发区的主要水利工程完成后,湖塘乡廖家村就有8户农民进驻湖区承包稻田办家庭农场,成为当地有名的种粮大户。
三、因地制宜,选定相适宜的项目经营管理模式。在制定项目经营方式过程中,我们依据项目具体情况和经营者的意愿,每个项目都选定相适宜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过几年的运转,初步改变了过去建成项目管理上产权不清,职责不明,管理粗放,效益低下的状况,做到了项目在运行中增效益,在增效中提高经营水平。
1、公开拍卖型 对一些小果园、小渔塘及山塘水库,在完成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后,通过公开拍卖,有偿地将其使用权转让给经营者,经营者在遵守合同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袁渡镇芭蕉坑水库是2001年改造建成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通过拍卖以后,经营者投入资金50余万元,围绕水库四周先后兴办了立体种养相结合的养猪场、养鸡场和果园,每年养鸡5万羽、养猪上千头,产鲜鱼5万公斤,栽种果树1.8万株,年纯收入达35万元,既保证了库区的抗旱用水,又增加了经济收益。
2、家庭农场型 将大面积改造后的中低产田,划分成几十至几百亩不等的田块,一定三十年不变,竞价承包给当地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农民建立家庭农场。湖塘农民廖春生率儿子、女婿等12口人落户药湖东荆围,置备各类农业机械,承包湖区320亩水田,当年生产粮食就达l 9万公斤。
3、租赁经营型 对开发建成的多种经营及龙头项目的骨干企业,在企业资产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合适的承租人,将企业资产有条件地租赁承包出去,以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鸿鹄禽制品公司,由于管理混乱,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我们将该企业租赁给南昌客户经营后,承租人注入200多万元资金,新增了盐水鸭和皮蛋加工生产线,当年就实现了扭亏为盈,上交利税30余万元,并重新带动全市水禽产业链的稳步健康发展。
4、股份合作型 项目产权所有单位以土地和现有资产入股,经营者以资金、技术入股,产生经济效益后双方按股分红。杜市马岭村农业开发项目竣工后,杜市乡政府与徐道成等3名下岗职工共同组成股份合作农场,在山上盖起了场房,接通了水电,开发果园1200亩,蔬菜基地300亩,引种养殖美国七彩山鸡2万羽,通过几年的经营,场里生产面貌有了显著的改观,每年的纯收入可达20万元。梅林镇通过与浙江客商合股经营开发建成的两用田生产基地,年新增经济收入达340万元。
5、工程自养型 以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公益性水利骨干工程、建筑物工程,交由主管部门按行业规定实施管理,本着谁受益、谁出资、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按工程受益面积提取维护费用,专款专用。药湖电排站建后二十几年从未开机使用,机电设施也得不到更新维修,该项目改造竣工后,我们会同药湖管理局与湖区乡镇签订协议,管理局开机排涝确保晚稻丰收,湖区各乡镇则按各自受益面积分摊排涝电费和维修费用,尽管当年受赣江、鄱阳湖长时期高水位影响,湖心一片汪洋,但电排站及时开机排涝,确保了湖区6万亩农田大灾之年夺得大丰收,与邻县地区的颗粒无收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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