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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是一个山区小县,座落在美丽的耶溪河畔,人口27万,土地面积1935平方公里,素有“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是“中国竹子之乡”和“中国猕猴桃之乡”。自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来,该县累计改造中低产田5.5万亩(其中建设吨粮田1.56万亩),建成高产猕猴桃生态示范园1.8万亩,扶持建立了江西猕猴桃酒业有限公司、宜丰县好心情食品公司等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开发治理和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充分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了粮、油、肉等主要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
中央多次强调,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也逐年增加,这为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宜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几年来致力于创新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和农村改革要求,适应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管理体制为改革创新的目标,深化、拓展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和创新农业综合开发的立项、投入和管理机制,解决了该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诸多问题,推动了开发事业健康发展,从而不断增强农业综合开发活力。具体做法为:
一是创新农民为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开发的机制。在开发中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切实采用民主的方法调动农民搞开发的积极性,广泛宣传政策,让农民在思想观念上参与;充分尊重民意,让农民在立项时参与;在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立项时,必须要当地农民自愿开发为前提,要求经村民大会90%以上的村民表决并签字同意,当地乡村政府组织才有申报项目的资格,否则县级农发办不予上报;发挥监督职能,让农民在项目实施中参与;按照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效益可观的要求,全面推行专家评审制度,大力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主要单项工程全面实行工程监理;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验收标准,严格监督制约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项目建设透明度,对主要项目工程和资金情况进行张榜公示。
二是创新财政资金引导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工商资本以及外资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领域,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格局,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如2001年至2003年引导开发的猕猴桃示范园,县农发办只负责果园基地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及苗木投资,其他建设内容均由承包农户自行投资,引导农户投入自筹资金500多万元,超过了国家投入的资金,引导作用显而易见。
三是创新项目经营管理机制。全县农业开发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如开发的五里猕猴桃基地,在项目建成后由农户分片承包经营,承包农户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利润除按承包合同上缴县开发办外,其余由承包户所有,从而调动了农户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按合同收取利润,把它继续用于农业开发,实现了滚动开发的模式。
从几年的开发成果可以看到,宜丰县农业综合开发通过创新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农业综合开发开辟了崭新的工作局面,从而不断增强了开发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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